索 引 号 | 20240103-100219-80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
名 称 | 关于落实2022年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全市134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逐一明确,随文印发。各级负有尾矿库管理职责的单位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商洛市矿业安全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商政办发〔2022〕 10号)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巡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
县级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因职务变动发生变更的,各县区安委办要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2022年商洛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方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xls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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