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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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syjj/2024-0009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15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市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度汛隐患、保障安全度汛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的具体体现。当前,正值备汛有利时机,为全面掌握各级防汛准备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早发现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防汛重大安全风险,促进各项防抗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西安市长安区“8·11”山洪泥石流灾害和四川省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惨痛教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安排要求上来,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防汛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重点部位的问题和隐患,充分运用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和“双2+5模式”,细化制定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式,全面排查各类度汛安全风险隐患,并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落实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目标,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域覆盖”的原则,紧密结合防汛工作总体要求和行业系统实际,突出防汛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采取人工排查、重点核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逐级组织开展覆盖全域、覆盖整个汛期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汛前要严格检查责任落实、预警预报、“叫应”机制、转移避险、预案修编、防汛演练、应急救援、工程度汛等重难点工作,落实清单式督办、闭环式整改。特别要全面排查水库(尤其是“头顶库”)、尾矿库、河道堤防、穿堤建筑物、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临山涉水旅游景区、重要交通道路、城镇低洼易涝区、在建涉河工程、地下空间、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和学校、医院、养老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和整改、管控措施,逐项限期整改到位,力争汛前销号,汛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保证风险可控、度汛安全。按照中省市领导关于治水工作的批示,深入排查和严厉打击侵占河道、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行为,加快水毁堤防工程修复,确保行洪顺畅。

三、明确检查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度汛安全责任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防汛安全检查工作任务,重点针对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和“双2+5模式”运行情况,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上下游、左右岸信息共享和联防机制落实情况,相关预案修编审批报备和演练开展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技术专家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情况,基层防汛机构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镇村防汛指挥室、值班室“六有”配置情况,行洪河道清淤疏浚、水毁工程修复完成情况,涉水工程、设施和旅游景区的度汛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尾矿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重点部位的防抢撤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防汛职责的有关部门监测、预报、预警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的保障、运行情况,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和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造册登记,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抓督促、抓落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确保各项防汛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有关涉及跨部门、跨区域需要上一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归口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将防汛安全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于全年防汛工作始终,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隐患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出安全风险,真正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一是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检查提纲”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检查领导和工作人员,抓住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细致开展检查。二是基层单位要对照检查提纲内容,对涉及的工作逐条逐项做好自查整改;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对基层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和防汛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各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防指和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务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防汛安全检查情况专文报市防指。(联系人:李伟国,电话:8060518、15591979070,传真:8060306,邮箱:2741615401@qq.com)

附件:商洛市2024年防汛安全检查提纲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商洛市2024年防汛安全检查提纲

一、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工作机制和“双2+5模式”运行情况

1.各层级防汛责任人变动信息更新情况;

2.包抓责任人、盯撤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

3.防抢撤预案宣传和避险撤离演练开展情况;

4.安置点物资储备保障情况。

二、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1.各级党政领导包抓防汛工作责任制,工程调度、运行管理及各类防汛抢险技术服务责任制,防御超标准洪水组织指挥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汛抗旱工作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上下游、左右岸雨、水情等信息共享和联防机制落实情况。

三、相关预案修编审批报备和演练开展情况

1.各类度汛预案和抢险应急预案的修编、报批及其“防抢撤”措施的落实、公示、宣传情况;

2.开展防汛实战演练情况。

四、防汛物资储备、技术专家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情况

1.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地点及管理调度情况;应急通讯保障物资(卫星电话)配备情况;

2.防汛抢险设备、抗旱设备维修保养运用情况(例如发电机组、冲锋舟、照明器材、救生设备、卫星电话等应急设备);

3.各级防汛抗旱抢险技术专家落实和专家组建立情况;

4.各层级、各行业防汛抢险队伍的落实和人员宣传、培训、演练情况。

五、基层防汛机构能力建设情况

1.防汛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防汛值带班工作制度、防汛信息请示报告制度、防汛应急工作程序、监督检查和惩处机制等);

2.镇级防汛应急值班室“六有”配置情况。一有值班固定电话和传真,且电话和传真不得并用,保持24小时畅通,不得呼叫转移;二有夜间值班人员临时休息设施;三有防汛应急工作日志,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当日工作状态、汛雨情上传下达和备汛应汛处置等相关内容;四有防汛应急相关工作制度、值带班安排表、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等,制度和图表要上墙,便于值守人员按程序迅速处置;五有专用档案资料柜,放置本辖区内防汛抢险、山洪灾害防御等相关预案和方案,防汛准备、重点部位、防汛隐患和风险基本情况资料,防汛值带班通讯录和抢险队伍名册等,以便于值班领导调度和值守人员随时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及时准确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六有必要的防汛应急物品,值班室应配备适量的雨衣、雨伞、救生衣、口哨、手电筒等防汛应急物品。

六、行洪河道清淤疏浚、水毁工程修复完成情况,涉水工程、设施和旅游景区的度汛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七、地质灾害、尾矿库、城镇内涝、山洪灾害威胁区等重点部位的防抢撤措施落实情况

八、承担防汛职责的有关部门监测、预报、预警设施和信息化系统的保障、运行情况。主要包含资源、水利、住建、城管、应急、气象、水文等行业部门。

九、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和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