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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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取暖管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的提醒函
索 引 号 syjj/2024-0016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12-06
名  称 关于加强冬季取暖管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的提醒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省一氧化碳中毒亡人事件频发,11月11日,榆林市横山区怀仁路街道昌盛社区发生一起天燃气燃烧尾气泄漏事件,造成2人中毒窒息死亡;11月16日,韩城市禹都家园小区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特别是11月20日,我市洛南县城关镇街道周村煤矿家属院发生一起燃烧木碳取暧中毒事件,致2名大人1名幼儿死亡。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应急厅厅长郭柱国:商洛市要做好原因调查、家属安抚和舆情管控等工作。综合处要针对近期多起中毒事件联合住建、公安部门下发提醒通知,严防用火、用电和用煤取暖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市政府副市长矫增兵:进入冬季,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此类风险加大,请总值班室提醒有关部门和县区要专门安排基层组织提醒宣传防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和省安委办《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提示函》要求,有效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汲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我市农村住宅冬季取暧以燃煤、油煤炭和木炭取暖居多,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易发,特别是当前天气逐渐变冷,将迎来农村、城中村居民燃煤、油煤炭、木炭取暖高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各项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冬季燃煤、油煤炭、木炭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再次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防范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行业主管原则,严密部署,动员各方力量,切实加强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要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突出农村留守人群、企业员工宿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等高危人群和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强化工作宣传,消除取暖门窗紧闭、通风不良、烟囱漏气,严防燃煤、油煤炭、木炭取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使用燃煤、油煤炭取暖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等场所督导检查;市民政局要加强对使用燃煤、油煤炭取暖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住户等场所督导检查;市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使用燃煤、油煤炭等取暖督导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使用燃煤、油煤炭取暖的民工宿舍等场所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要加强对使用燃煤、油煤炭等取暖的宾馆、旅社、出租房、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督导检查,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救援能力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微信、发放宣传单、举办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讲座等方式,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普及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卫生知识和安全使用燃煤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做到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建全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处置措施,一旦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做到及时、科学、有效救援救助。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