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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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洛市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syjj/2024-0016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6
名  称 关于印发《商洛市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监管空白、职责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市安委办按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依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的通知》(陕安委办〔2024〕110号)和《商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商安委会〔2024〕12号)文件,明确了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商洛市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规定,道路交通领域的浮桥吊桥,由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审批或承建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单位)经营(管理)场所内的浮桥吊桥,作为设施设备由企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企业(单位)所属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内(河道管理范围)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有关县区或部门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内浮桥吊桥类设施项 目安全监管;配合水利部门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行洪安全管理;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内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配合水利部门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行洪安全管理;将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等情况纳入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检查内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有关规定不得评定为A级旅游景区;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林业局: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的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强化对各县区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督促指导,查处不符合相关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管控要求的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配合水利部门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的行洪安全管理;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城管局:负责审批或管理的公园、广场等区域内的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观光园、休闲园、采摘园等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农业开发项目中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

市应急局:负责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组织、指 挥、协调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商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依职负责对所管行业领域内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实施安全监管;督促运营主体加强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管理。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辖区内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措施,配合市 级有关部门督促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运营管理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采取外包外租形式运营的,要督促相关方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