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yjj/2024-0016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
名 称 | 关于做好施工作业地面塌陷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安委会,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12月4日23时许,深圳市宝安区深江铁路5标段施工现场突发地面坍塌,造成13名现场作业人员失联。今年我省也相继发生多起路面塌陷事件:6月30日西安市地铁8号线开远门至土门站区间联络通道施工过程中突发涌水涌砂,导致部分路面塌陷;7月8日西安市新城区咸宁路下穿工程工地突发沙土塌陷,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11月20日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长安广场十字附近发生路面塌陷,塌陷面积约2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以上事故(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施工作业地面塌陷安全风险大。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安委会、市级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和管理职责,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分包作业等工程建设的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一线,全方位强化涉及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地面塌陷事故。
二、严把勘察设计关卡。各县区安委会、市级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控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严禁未到达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要加强对勘察报告的质量管理,从施工图审查、双随机抽查等方面严格监管勘察报告质量,特别是在地质条件复杂、软地基面积较大的区域,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强地下工程涉及的基坑支护、基坑降水等方案技术管理,重点审查方案设计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条件要求,严防因勘察、设计错误而导致的基坑坍塌、临边建筑沉陷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各县区安委会、市级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加强对基坑工程、暗挖工程、人工挖孔桩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区域人员、车辆数量,落实危险作业全过程监护制度,严防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施工监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通过安装沉降计、位移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做好沉降变化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深层土体变形的监控监测和数据采集,做好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确保监测频率满足要求,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安委会、市级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及时编制、优化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涌水涌沙、路面塌陷等突发情况的应急联动预案编制工作,落实好应急物资储备、装备配备、队伍建设和防护措施。要组织全面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改善各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工程周边或施工现场出现塌陷等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撤离作业面,并向地下设施产权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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