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5-0000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
| 名 称 | 关于切实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当前,正值重要敏感节点,加之“秋淋”天气在即,前期土壤含水饱和,全市地质灾害形势严峻,为全面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自然资源、水利、交通、文旅、住建、应急、气象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夯实各项工作措施,把省市领导批示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好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指导镇办政府落实防治属地责任,指导基层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隐患。
二、夯实隐患排查,突出重点部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尤其是针对近期强降雨以来可能发生形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基层三查工作,紧盯公路沿线、景区、临崖临坡临水有人居住区,要加强平战队伍专业核查指导,特别是省资源厅下发的中以上风险区未认定的风险区,要精准优化及时入库规范管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储备救灾物资,统筹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救援救灾准备;住建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房屋建筑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对易发地段实施工程治理。对“四高”项目(西十、西康高铁项目,洛卢、丹宁高速)弃渣场、排土场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防治措施;水利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类水利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水利项目及建设工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地质灾害宣传、演练及有关防治工作;卫建委负责督促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文旅部门负责督促各类景区管理单位及周边民宿、农家乐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落实好监测、防治责任和措施;工信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林区道路、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促设施农业等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对供电、通信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商洛市“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隐患台账做好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立即排除,对短期内无法排除的隐患要建立预案,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做到万无一失。
三、强化信息联动,落实人员撤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重大汛情第一时间发出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信息。要强化与气象、水利、应急、交通等部门合作,加强会商研判,严格按照气象和资源部门共同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达到黄色等级以上的地区,按照“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123叫应反馈机制”,及时叫应县区、镇办责任人,按照“三个坚决转移”、“四个一律”和“五个撤离”的要求,落实好预警区域内群众的撤离和管控工作。要做好灾险情报送工作,对于因灾死亡5人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必须“接报后10分钟内”电话口头上报,对于因灾死亡 5 人以下的地质灾害必须“接报后 20 分钟内”上报。首报有人员伤亡的事件信息时,应在口头报告后 30 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四、加强宣传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双“2+5”模式,抓好“人盯人”防抢撤机制的落实和极端大暴雨天气的实战演练,确保“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的要求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抢险调度、应急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细化防范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应急人员、车辆、经费到位,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辖区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现场,靠前指挥,采取积极妥善措施,化解险情,处理灾情,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商洛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