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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提示函
索 引 号 11611000MB2995021C/2026-00045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2
名  称 关于切实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提示函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多雨季节,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缺氧窒息风险显著升高,加之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作业管理不规范、应急处置不当,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在我市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面开展各类有限空间排查整治。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发改、工信、住建、城管、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陕安委〔2021〕25号),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聚焦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


暗沟、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井、污水处理池等地下有限空间,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以及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密闭设备有限空间,围绕存在中毒和窒息风险的工贸、农牧、市政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有限空间底数,逐一建立管理台账,明确风险等级、管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落实物理隔离、封闭上锁等刚性要求。

二、严格规范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安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本县区、本行业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一是严格把关作业审批。要按照审批制度要求的内容和流程办理作业审批,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各负其责。二是认真进行作业准备。作业现场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护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封闭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解除有限空间入口物理隔离措施,做好安全隔离和强制持续通风。三是反复确认作业环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检测不合格严禁作业。四是正确佩戴防护装备。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配呼吸器,带报警仪,携对讲机。五是依规开展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方案,与监护人员保持可靠联系。对作业面保持实时监控并持续通风。六是保持专人全程监护。监护人员跟踪作业全过程,保持与作业人员联系,阻止无关人员靠近。发现异常情况帮助作业人员及时撤离。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所有人员严禁盲目施救。七是作业完成后进行清理。将所有作业人员和设备、工具带离现场,关闭有限空间进出口,解除现场封闭措施,恢复现场环境。

三、全面提升安全保障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大力宣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提升,严格执行规范各项要求。二是加大安全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和一线职工普及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特性和危害,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风险和科学施救知识。三是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群众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真正受到警醒,自觉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四是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和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作业人员风险辨识、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配齐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五是加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