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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索 引 号 20240402-103304-620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3-10-24
名  称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3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商安委会[2013]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较大幅度下降,但工矿商贸事故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工作仍须加强。
    一、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一)三季度事故情况
   三季度,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8起,同比减少25起,下降22.2%;死亡25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30.6%。其中生产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2人,较季度控制指标少死亡4人。分行业情况是: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9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上升3%、下降42.5%;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均是非煤矿山),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66.7%、100%;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发生事故14起。
   (二)1-9月事故情况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78起,同比减少121起,下降40.5%;死亡47人,同比减少22人,下降31.9%。其中生产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2人,较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26人,占省安委会下达控制指标64 人的34.4%。
  1、分行业情况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26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上升5%、下降38.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6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上升15%、下降45.5%,占控制指标29.3%。
  ——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发生事故43起,无人员伤亡。
  ——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1.2%,占控制指标45.5%。其中: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上升100%,占控制指标100%;金属非金属矿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4.3%,占控制指标66.7%;工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占控制指标16.7%。
    2、分县区情况
  商州区发生事故62起、死亡13人;洛南县发生事故35起、死亡21人;丹凤县发生事故6起、死亡2人;商南县发生事故17起、死亡3人;山阳县发生事故24起、死亡1人;镇安县发生事故9起、死亡1人;柞水县发生事故21起,死亡4人。各县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进度指标内。较去年同期相比,商州、镇安两县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洛南、丹凤两县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持平;山阳县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商南县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上升;柞水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上升。
   (三)事故特点
  1、工矿商贸行业形势严峻。今年我市煤矿死亡1人,已占完全年指标。非煤矿山死亡7人,同比上升14.3%。特别是三季度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6.7%和100%。
  2、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1-9月道路交通行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4%,特别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更是同比下降45.5%。
  3、事故信息报送不够规范。个别县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迟报、补报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对事故性质界定不准,存在漏报、不报现象。
    二、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排名
    根据《商洛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控制指标、事故(信息)报告处理、按期结案、市级以上部门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及信访情况等多项评分标准,对前三季度各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分排名(得分相同以较大事故情况、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排序):丹凤县95分,排名第一;商南县95分,排名第二;山阳县90分,排名第三;洛南县90分,排名第四;商州区90分,排名第五;镇安县90分,排名第六;柞水县82分,排名第七。
    三、后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进入秋冬季,是生产经营的黄金期、项目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攻坚期,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三个文件”。市政府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商政发[2013]26号、27号、28号)三个文件已经下发两月多,这是当前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落实本辖区、(行业)领域的“三个文件”相关政策,指导本辖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抓好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秋冬季节,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不断增多。企业生产经营更加活跃,容易出现超能力、超负荷、赶工期、赶进度及抢时间等不利于安全生产行为,更易引发违规生产、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抬头,导致事故多发、高发。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高度重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好事故防范,保证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严格执行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录入事故统计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现象。要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