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02-103117-73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5-04-16 | ||
名 称 | 关于2015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5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攻坚三排查六整治”活动,狠抓“双节”、两会、“春季”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安全工作,高密度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评估,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查治活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指标稳中有降,现将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0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1.1%;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2.5%。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39起,同比增加5起,上升14.7%;死亡4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0%。
(一)分行业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4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26.3%;死亡6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4.3%。
2、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发生事故35起,无人员伤亡。
3、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二)分县区情况
商州区发生事故17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54.5%、100%;洛南县发生事故8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33.3%、下降25%;丹凤县发生事故4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下降55.6%、持平;商南县发生事故5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6.7%、持平;山阳县发生事故8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上升33.3%、下降100%;镇安县发生事故4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上升100%、持平;柞水县发生事故4起,无人员死亡,同比分别上升300%、持平。
二、事故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止3月底,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事故均实现了“零伤亡”,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
(二)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大幅度下降。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及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实现了“双下降”,特别是高速公路自2010年以来首次实现了“零”死亡。
(三)火灾事故数量占全市事故总量比例偏大。一季度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35起,占全市生产经营性事故总起数的90%。其中因“生活作业类用火”和“电气火灾”共造成20起,占到火灾总数的57.1%。
(四)商州区事故多发。一季度全市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的4人均属于商州区,道路交通事故一半死亡人员在商州区,40%的生产经营性火灾也发生在商州区,全市一季度仅发生的一起工矿商贸事故(商州区威斯尼儿童乐园有限公司“2.20”高处坠落事故)还发生在商州区,商州区一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有大幅度上升。商州区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夯实责任,再添举措,迅速扭转形势严峻局面。
三、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进入二季度,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减少,企业全面复工,生产经营活跃,思想上、管理上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加大;夏季高温和雷电,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夏季的强降雨,需要重视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分析2013年至今全市群死群伤事故,每年在一季度或二季度全市均会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所以要特别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夯实责任,强化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管理,切实控制好本县区本行业事故发生。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近期市安委会即将下达的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对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尽快筹备召开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提出的“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的本质内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综合监管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五一”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前安排部署“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二季度特点,交警部门要把警力摆到路面,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强化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交通、交警等部门要严格落实3月24日省政府召开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6项事故多发路段及其他危险点段治理力度,规范客运货运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企业、民房、酒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单位要责令一律停业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煤矿、建筑、危化品、特种设备设施、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全面推进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较长的稳定周期。
(三)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成果。各县区要在前期试点的经验上,今年逐步在全市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要将监管网格延伸至村组,实现镇(街)道和行政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辖区内安全隐患、事故报送等全覆盖。要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强化“五落实、五到位”,真正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巩固“三基”、“三化”建设成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狠抓宣传,着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协同开办好市安监局与商洛电视台联合开办的《商洛安全》电视专栏,及与陕西广播电视报(商洛版)联合开办的《生产安全在商洛》栏目。要组织开展好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正在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活动的内容和方法,营造浓厚氛围,把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不断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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