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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索 引 号 20240402-103055-70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6-01-19
名  称 关于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商安委办发[20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委会、省安监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监管无缝隙、安全隐患零容忍、安全事故严追究、安全目标严考核、安全服务全方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就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四季度事故情况
四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3.1%;死亡68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7.9%。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74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12.1%;死亡34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分行业情况是:道路交通发生事故94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4.1%;死亡61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5.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3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8%。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66.7%、75%;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发生事故36起。
   (二)2015年事故情况
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4起,同比增加33起,上升 11.3%;死亡101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4.7%。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196起,死亡49人,同比分别上升16.7%、下降10.9%,较全年控制指标58人下降15.5%。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2起,较控制指标持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实现零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其他相对指标,均较省安委会下达指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分行业情况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84起,同比减少4起,下降2.1%;死亡89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1%。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6起,死亡37人,同比分别下降13.8%、5.1%,较控制指标持平。
——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9.1%;死亡12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20%,较控制指标下降40%。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上升60%、42.9%;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75%;工商贸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66.7%。
——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发生事故130起,无人员伤亡。
2、分县区情况
商州区发生事故83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上升36.1%、下降7.1%,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56起,死亡16人,较控制指标持平;洛南县发生事故59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上升18%、下降4.2%,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23起,死亡8人,较控制指标下降27.3%;丹凤县发生事故2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10.7%、22.2%,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20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16.7%、33.3%,较控制指标下降20%;商南县发生事故40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上升14.3%、33.3%,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32起,死亡2人,较控制指标下降60%;山阳县发生事故42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下降6.7%、11.1%,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22起,死亡3人,较控制指标下降50%;镇安县发生事故32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上升39.1%、20%,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21起,死亡3人,较控制指标下降25%;柞水县发生事故20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39.4%、22.2%,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11起,死亡3人,较控制指标下降40%。
二、事故特点
1、各县区各部门突出高危行业、重要场所、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强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强化应急处置,助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逐步稳定。反映在数字上,有五个县区的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均较上年有所下降;有六个县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均较指标下降20%以上;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煤矿、危化、农机及水上交通行业继续保持零伤亡;建筑及工商贸行业事故总量同比大幅度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2、金属非金属矿事故有所抬头。2015年全市共发生8起金属非金属矿事故,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上升60%、42.9%。这8起事故中,有5起为冒顶片帮和机械伤害事故,占到总量的62.5%;75%的事故为“生产场所环境不良”或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要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减少和杜绝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
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生活活动越来越多,火灾隐患也逐渐增加。2015年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130起,同比增加42.9%,占到全市生产经营性事故总量的66.3%(2014年火灾起数占全市比54.2%)。
4、商州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商州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6.1%,全市四分之一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在商州区,特别是我市今年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2015.5.30”较大交通事故和“2015.12.30”商州鑫源鑫油烟中毒事故),造成了8人死亡,均发生在商州区。商州区要认真总结,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夯实责任,再添举措,迅速扭转形势严峻局面。
    三、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冬春时节,气候干燥,气温低,冰霜、雾雪、大风恶劣天气增多,生产经营、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进入繁忙期,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等生产现象增加,历来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扩大会议和1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抓手,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运行。
(一)明确安全责任,抓好工作衔接。年关岁首,正在总结谋篇之际,安全责任处于年度交替的环节,容易形成断档。在市县2016年安全目标责任书未签订明确之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职责目标不变,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完善冬季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是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超能力储存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以及电力等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和生活安全。
(三)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和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以及冰冻灾害的气候特点,完善相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做好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冰冻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双节”、“两会”期间要切实加强值带班工作,落实每日安全报告,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影响安全生产或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各县区安委办要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把握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报送时限节点,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四)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和工作谋划。各县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监管的职责,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强化行业管理和信息沟通,扩大日常管控。市县安委会、安委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各方力量,抓重点、抓薄弱环节,确保全市大局安全稳定。与此同时,要对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回望总结,查漏补缺。市安委会近期将按照市政府年初与各县区、部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区也要积极做好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谋划好2016年和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今后工作思路、具体打算及十三五期间规划设想,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发展。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