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索 引 号 20240402-103033-871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6-10-26
名  称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中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突出高危行业、重要场所、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强化打非治违,强化隐患治理,强化应急处置,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现将1-9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按照新的统计口径,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起,死亡11人。

(一)按事故标识分:发生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9起、死亡9人;其他单位事故13起、死亡2人。

(二)按行业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商贸制造业和建筑业各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6起、死亡5人。

(三)按县区分:商州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1人;洛南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1人;丹凤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商南县发生事故2起、无人员死亡;山阳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镇安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柞水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

二、事故特点分析

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冶金机械及农林牧渔等行业均实现了“零”事故。但是,各县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在经济下行,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减产的大环境下,在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改革,统计口径范围缩小的前提下出现的,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客观而言,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各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方面依然存在安全生产检查缺乏长效机制,监管力度不够,执行力层层减弱;行业方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清,安全监管合力不足;企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基层基础工作仍有欠账,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传统意义上的非高危行业风险事故凸显的问题依然突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隐患排查不专业、隐患挂牌不及时、隐患治理欠账多。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盲目乐观。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布控,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后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进入秋冬季,是生产经营的黄金期、项目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攻坚期,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很大。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务院安委会来商巡查准备。国务院安委会初步定于11月7-9日来我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市上上报的行程安排涉及商州、柞水、镇安三县区和市安监局、交通局、工商和质监局、交警支队和消防支队等部门。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动态,对本县区、本部门的迎巡工作再安排、再细化,做到县区、行业、企业工作要细,到点工作要实,每个点都要有文字简介,专人介绍,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特色、亮点,要有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县区政府及行业部门准备好安全生产书面汇报。要对照巡查工作要点及有关要求,进一步整理完善各类文件资料,全面详实反映各项工作开展。其他县区和部门也要认真自查,全面准备,做好暗查暗访和被随机抽查的准备,确保国务院安委会来商巡查不出纰漏。

(二)加快安全生产“五化”调研创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市长在3月15日市安委会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创建“五化”(即主体责任具体化、日常监管标准化、隐患排查专业化、隐患挂牌常态化、应急处置科学化)目标,市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商洛市安全生产“五化”机制创建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商安委办发[2016]82号),已下发到各县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整个“五化”工作涉及安监、交警、交通、工商质监、建设、工信等市级有关部门。每个县区和市级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时限;要指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五化”机制创建调查研究信息员,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制订详细的调研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工作有序、结论客观实用,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上升为全市地方性标准予以实施,使全市安全生产规范监管机制与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相适应。

(三)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安委会发[2016]4号文件,在继续抓好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完善企业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和严格执法检查,促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以及80%以上的一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12月10日前,各县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备案。12月20日前,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四)突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进入秋冬季,恶劣天气频繁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将不断增多。年终部分企业为抢工期、赶任务突击生产,容易出现违规生产、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也会因为特殊气候条件而导致事故多发、高发。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高度重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为抓手,细化责任抓落实,统筹安排强监管,稳步推进促实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持续抓好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今年重大隐患的挂牌治理工作已被纳入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县区要及时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严格治理规定,落实治理方案,加强跟踪问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已经整改完成的隐患,要及时报送销号报告;申请延期的隐患,要填写《市级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治理延期申请表》,经市级行业督办单位加注意见,市安委办同意后,才视为延期。县区的隐患挂牌整改工作要保持常态化,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到位。

(六)密切配合,做好事故统计直报工作。 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吃透国、省、市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精神,严格执行市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和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商政安监发〔2016〕99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录入事故统计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现象。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