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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四起建筑事故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20240402-103005-64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7-03-31
名  称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四起建筑事故情况的通报

商安委办发〔201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商州、洛南、镇安等地接连发生多起建筑施工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1月10日,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ppp项目)南广场建设军民渠恢复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边坡垮塌事故,致1名施工人员死亡。3月15日,江苏淮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洛南县洛源镇老庄村204所科研基地河堤现场施工,三名工人用钢管架设水泵电线时不慎触电,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3月24日,镇安中学后操场建筑施工工地混凝土坍塌,造成一人当场死亡。3月27日,陕西靖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县月河抽水蓄能电站交通工程5标项目经理部菩萨店村东阳村隧道左侧岩体塌方,致2人死亡。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今年已发生3起坍塌、1起触电事故,造成5人死亡,建设性质均为市、县级重大公用事业项目,外地和本地施工企业事故率对半。尽管有的事故性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但都表明部分地方、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严格、不到位;也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使全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陡然趋于严峻。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尤其是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对这几起建筑施工事故进行一次集中分析,认真研究,科学筹划,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监管、堵塞漏洞,有效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都要对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工程安全进行“地毯式”大排查,集中检查整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强化安全执法,突出打非治违。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对因整改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加大安全处罚力度,坚决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按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安排专人迅速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方案,推动本次大检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停工整改,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高度重视当前问题的严重性,下力气抓好上述要求的贯彻落实。同时,要针对季节特点,举一反三,突出易发生事故的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生产经营领域,以及城市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大排查,全面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