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402-102852-557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 ||
名 称 | 关于柞水金鑫矿业有限公司“12.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柞政函【2019】21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柞水金鑫矿业有限公司“12.28”机械伤
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安监局:
你局《关于柞水金鑫矿业有限公司“12.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柞安监字【2019】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 原则同意你局关于《柞水金鑫矿业有限公司“12.2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 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由你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3. 由你局负责督促柞水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4. 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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