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MB2995021C/2025-0005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
| 名 称 | 关于加强9月16日-21日强降水天气过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文 种 | ||
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受高空槽、低层切变及副高外围暖湿气流共同影响,预计9月16-21日我市有大范围降水过程,局地有暴雨,安全生产风险显著增大。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水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提示如下:
一是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高陡边坡及排土场、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工贸企业要强化高温金属熔融用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对易积水路段、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强对流天气导致的能见度降低、路面湿滑等情况,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的动态巡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限速、分流等交通管制措施。公共交通运营单位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运营安全。三是文旅部门要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涉水、涉山项目的安全管理,立即组织对游船、索道、玻璃栈道、悬崖步道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要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关闭高风险旅游项目,必要时暂停营业,确保游客安全。四是发改、电力部门要加强电力生产、供应和调度,做好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的巡查维护,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五是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养老机构、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配电室、电缆井、充电设施等部位,杜绝因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引发火灾。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六是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雷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塔吊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巡查。要严格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强化作业前安全风险评估和现场监护,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户外作业。七是住建、城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户外广告牌、标志牌、灯箱、空调外机等高空悬挂物进行全面排查,提前加固罩棚、临时建筑物等薄弱部位,及时拆除或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排水管网畅通。
请将本提示函要求迅速传达到有关企业(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