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szj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目录 | 双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
| 名 称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商洛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印发了《2023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制度,做到主要负责人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相关制度。制定了商洛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专家论证、存档归档等事项。二是发挥集体研究决策作用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瞄准“一都四区”建设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重点工作。2023年,局党组先后对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房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了《2023年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提前超额完成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了民生工程建设任务,创新推动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开展。三是严格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在制定政策文件、合同协议等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作用,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发布制度。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了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认真落实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任务。按照《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完成《商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商洛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法律顾问意见,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企业和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等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报送市司法局,并予以印发执行。
(二)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等制度。一是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专项清理、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等工作,印发了《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在局网站公示。二是按照《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政策文件制定中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审查。
三、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和宣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局系统学习宣传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省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局系统在“国家安全日”开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学习活动;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宣传体系”动态维护工作等。
(二)创新工作举措,优化住建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办理施工许可阶段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升方案》,建立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政策措施。二是在我局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办联合审批制度》,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改革,围绕探索建立招标投标监督新制度、新机制,形成有效经验,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贯彻落实我市优化项目审批事项要求,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出发点,牢固树立消防设计审批“店小二”服务意识,制定了《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联合机制》,正在与应急、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对接,该机制将大幅缩短消防设计审查时限,全面提升了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水平。
(三)完善政策体系,依法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定位,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我市是全省第二个完成了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快出台构建多层次住房体系。为加快推进国家住房租赁试点建设,制定出台了《商洛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是加快出台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出台了《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指引》《商洛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商洛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指南》,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大民生工程改造建设力度,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职能,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近两年职能调整变化,修订了《商洛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调整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和所属相关机构岗位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举报案件转办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公正、高效实施行政执法,预防和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商洛市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商洛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手册》,我局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我单位共梳理权责事项28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38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权利类(主要为备案类)17项。目前进入三审阶段。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调动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将所持行政执法证件收回并报送至市司法局办理注销手续。严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合格者持执法证件方可上岗行使行政执法职责。今年共79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件。
五、落实履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我局按照《商洛市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加快工作进度,创新推进举措,提高办理质量,推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承办市政协提案2件。
(二)畅通救济渠道,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依照《商洛市住建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由法制机构组织,承办单位负责,指定专人应诉,法律顾问审核,局领导审批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真做好执法监督相关工作。一是严格省厅行政执法举报案件转办。二是建立了行政调解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商洛市住建局行政调解工作细则》,对行政调解重点内容、程序进行了规范。
六、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够高、个别执法人员的责任心还不够强;三是行政执法的信息反映不够及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健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专题法制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守法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团结向上的住建队伍。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岗位工作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并经上下多轮讨论研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职能科室单位,分解落实到个人,让执法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和应负的法律责任。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标准统一、文书统一,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行为。完善局机关内部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程序,处罚案件由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共同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局务会共同讨论决定,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通过多环节层层审核,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四是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抓好职能工作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探索高效的行政监管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
(三)严格监督审查,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监督、考评,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加强住建系统依法从政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力度,对需要公示的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将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