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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1161100001606106XH/2025-00004 发布机构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5-09-17
名  称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居民垃圾收集中转的建议》(第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贴合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际,对今后我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你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将采取如下措施,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一、整合设施资源、加大设施投入。一是全市规划布局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商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位于商州区沙河子镇舒杨村,服务范围为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全域和山阳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目前项目已投入使用;柞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市城管局牵头正在建设中,服务范围为镇安县、柞水县和山阳县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该项目将大大推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水平。二是呼吁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区加大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根据需求,增配垃圾车、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提高乡镇、村、组保洁人员薪酬待遇。三是要求各县区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完善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合理布局,目前商州区完成初稿编制,其他六县区都已编制完成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二、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夯实各级责任,不断完善市级督、县(区)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主办科室参与,组成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暗访督导的形式,不定期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及时召开座谈会进行通报反馈,限时进行整改,并指导县区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垃圾处理项目的推进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二是继续探索符合我市各县区、各镇、各村农村实际的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合理、完善的治理体系,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三是鼓励各类公司参与垃圾治理,我市柞水县、商南县积极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全县全部采用县处理模式,将各镇办生活垃圾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局将不断加大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及时组织示范推广,推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四是我局将积极呼吁省市编办等部门增加编制,成立县区、镇级环境整治管理机构,积极向中省市申请专项财政补助,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扩宽融资渠道,确保治理成效。一是鼓励各县区积极参与省级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等申报,争取中省相关专项资金。我市洛南县古城镇、商南县金丝峡镇、山阳县南宽坪镇、镇安县回龙镇已被省厅确定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二是鼓励引进民间资本,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运作。三是倡导村组采取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办法,建立村庄有偿保洁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助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

四、加强环保宣传,营造治理氛围。一是通过公众号、管网等新媒体,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典型案例宣传,为生态保护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二是在各村委会宣传栏以及村民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海报的方式,强化群众保护环境的观念。三是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让学生围绕“环保”主题,绘制对美丽中国和美好生活的无限期待,激发学生的环保意识,主动成为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环境保护的践行者和美好生活的监督者。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支持,我们将充分汲取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宋登波 联系电话:0914-231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