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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1161100001606106XH/2025-00008 发布机构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5-09-17
名  称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函

支战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层建筑“智慧消防”系统建设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是对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激励和鞭策,热忱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收悉您的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了办理单位和人员,提出办理目标要求,主动对接消防救援部门,确保回复内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限时答复。同时,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定期进行督办,确保建议事项顺利推进。

一、关于加强日常审查监管

2019年消防审验职能划转到住建部门以来,按照《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58号)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由各级住建部门负责。2020年,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并入陕西政务服务网(工改平台)正式运行,建设项目消防审验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办理、限时办结、网上公示。

消防验收受理阶段。建设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后,住建部门现场出具受理凭证,在系统内抽取省消防审验专家库专家,安排消防验收时间,告知建设单位通知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按时参加消防验收。消防验收阶段,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五方责任主体现场见证和配合验收,确保消防验收的公平性、公开性、专业性和规范性。住建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全省消防审验平台随机抽取查验部位(系统默认每个建设项目地下、室外、首层、屋面为必查项,标准层随机抽取2层),各专业专家对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归档标准》DB61/T5021-2022附录D(消防验收资料审查评定记录)、附录E(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118项子项内容逐项将现场照片、视频和问题描述上传至全省消防审验平台,并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五方责任主体现场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性意见。出具结论阶段。消防验收工作完成后,全省所有消防审验项目办理结果均在省消防审验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我局定期将消防验收(备案)合格的项目信息通过协同办公平台移交消防救援部门。

在严格贯彻落实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基础上,我市建立健全消防验收预服务机制和廉政承诺制度,先后印发《商洛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手册》、《关于推广一类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技术检查要点的通知》、《一类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树状图》和廉政承诺函,实现了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提前帮助建设单位化解消防验收整改难点问题,推进消防审验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要求和建设标准,目前市级“119”指挥中心和各县区消防救援站已经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部署工作,实现了接警电话自动定位、报警人语音识别、快速智能派警和深度学习功能。后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结合人大代表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智能视频报警和微信报警功能,将根据“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会同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助做好智慧消防子系统建设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减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实现“预防为主、扑救为辅”工作目标,切实提升消防救援工作质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城市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创新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914-2316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