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106XH/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
| 名 称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陈迪祥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第2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部分社区环境较差”的问题
为巩固2024年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今年全面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在部分社区排查过程中确实发现了您提到的“存在整体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老化、绿化配套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约谈包抓单位及社区书记共赴现场,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社区制定整改方案,提高整治标准。经检查,6月底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关于您提出“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
在2024年及2025年环境整治工作中,职责分工沿用《关于印发迎接世锦赛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城治发〔2025〕)文件要求,文件中指出“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市级部门自管小区由市级部门一包到底、一抓到底;其余居民小区由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负责,区级(含高新区,下同)部门包抓,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居民小区整治任务”,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职责分工无更变的需求,因此暂不变更环境整治职责分工。
三、关于您提出“制定社区环境管理制度”的建议
据了解,针对中心城区34个社区均已制定环境管理制度。作为环境整治牵头部门,2025年我单位与区政府联合组建环境整治检查组,定期深入社区排查,促进社区不断完善环境整治制度,持续巩固和提升环境治理成果。
四、关于您提出“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治理”的建议
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前期,根据小区性质不同,整治资金来源多样。针对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属于物业服务的一部分,整治资金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划拨;针对单位自管小区,整治资金由包抓单位补贴;针对“三无小区”,无整治资金。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后期发现,由包抓单位承担整治资金的情况难以长期维系,环境卫生问题反弹严重。针对这一现象,我市积极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在中心城区全面推行”4+5“模式,树立业主缴费意识,目前,物业服务已覆盖中心城区401个小区,引入社会化物业公司40家。环境整治资金也相应地从业主物业费划拨。关于您提出的“结合中省资金投向和社区卫生治理需求包装策划项目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治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了解中省资金政策,建立由民政、卫健、财政、发改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定期梳理社区治理需求清单,向社会资本发布项目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五、关于您提出“加强社区环境治理工作队伍”的建议
在全市全面推行“4+5”模式后,在物业培训方面,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各街道主要围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流程、满足居民需求等目标开展社区物业培训20次。下一步将开展数据化、智能化物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强治理工作队伍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叶小军 电话:0914-238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