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1100001606106XH/2025-00035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
| 名 称 |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09号提案的答复函 |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
陈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车辆停放和充电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贴合我市实际,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也是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的补短板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划引领。围绕国家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分类实施,积极推进《商洛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编制,结合商洛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按照规划内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有序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推进新建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及安装电缆分纤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
三、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12个,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居民小区需求,增加充电桩建设覆盖面,将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加强基础设施完善。
四、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通知》(陕安委(2022)26号),做好安全宣传教育,遏制小区电线私搭乱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安排部署全市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引导业委会、物业企业和主管单位进行充电桩设施建设提升,引导业主安全充电,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现有充电桩的使用率。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我市住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任丽娜 电话:0914-231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