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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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等单位概况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提出住房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施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监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做好市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指导县区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八)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负责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防震减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拟订防震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商洛市移动南路城建大厦四楼

三、办公电话:09142312495  09142990653(传真)

四、乘车线路:公交6路、8路(城关二小站)通信路转盘南100

五、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