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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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yj/2024-00015 发布机构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9-01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唐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流失整治工作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承担本地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耕地保护情况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涉及的耕地保护工作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依据职能职责对行业(领域)内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负责。各级党委、政府逐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并严格考核,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耕地保护各项政策,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性的到一线督导耕地保护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耕地保护周调度视频会议,实行“一周一排名,一月一督办”。实行末位约谈,提出第一次由分管市长约谈县区分管领导,第二次由市长约谈县区长,第三次由市委书记约谈县区委书记,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了《商洛市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方案》,提出了“苦干实干大干百天,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的集结令。市委、市政府抽调发改、农业农村、林业、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副县级领导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巡回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前有重点,督查中有反馈,督查后有通报。各县区也成立督查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市资源局对占补平衡工作实行“周观摩”,并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七个督帮组,不定期赴各县区进行业务指导,解决各县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前与农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按照中省的政策文件,稳妥推进,全力的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宣传、讲解政策等方式,提高农民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同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合理的耕地恢复方案并鼓励农民参与耕地恢复工作。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科学规划和评估。在进行耕地恢复之前,应对耕地的质量、生态环境等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恢复方案,避免在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上进行恢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根据地块现状存在的不同情况,灵活选择耕地恢复的方式。可以采取自然恢复、人工恢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恢复的效果和质量。三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耕地恢复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恢复工作按照规划和方案进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县、镇、村“田长”责任,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巡回督导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处理,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朱盼        电话:0914-2329354)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