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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zyj/2024-00020 发布机构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8-23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函

迪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建设异地停车场(泊位)的建议》(第139号)收悉。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各种机动车辆,尤其是私家车的拥有量迅猛增长,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经调查统计,中心城区现有停车泊位不能满足停车的基本需求,已成为城市管理和发展的一大“瓶颈”。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一直是我们城市规划建设的难点和重点,您的建议非常及时。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中心城市停车设施

一是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在《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中,我局根据商洛市发展实际和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对我市停车设施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构建了规模适宜、布局完善、结构合理的停车设施系统,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体系。在建成区域近期通过提供路内和路外公共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远期通过配建指标管控逐步改造、新增配建停车设施,减少或取消路内停车供给;在新建区域严格按照配建标准执行,确保配建、公建停车供给;在符合公共停车场设置条件的城市绿地广场、公共交通场站、城市道路用地内,采用立体复合的方式设置公共停车场。

到2035年,规划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体供给与机动车数量比例力争达到1.2左右,配建泊位占总停车泊位比重达到85-90%。规划中还推进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设置不少于总停车位10%的充电停车位,新建住宅设置不少于10%停车位的充电设施。

二是加快停车专项建设规划编制。为明确停车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发展时序,统筹推进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细化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市城管局已牵头编制了《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中。该规划分析了目前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对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的建设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落地,进一步加强城市区机动车停车治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严格规范停车秩序。

二、加快项目审批

为了积极推进停车库项目建设,2017年以来我市陆续批准了人民路立体停车库、东新路停车库、南门口立体停车库、老体育场地下停车场、江滨路生态停车场、丹江公园地下停车场等建设项目,其中人民路停车场、东新路停车库、南门口立体停车库已投入使用,累计增加停车泊位900余个。下一步我局将在严格化、规范化的基础上,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更好的推进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三、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根据《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中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控制要求,在具体的建设项目中,开发方应按照商业、居住、办公、公共设施的类别,依规设置城市建设项目停车位个数、单个停车位面积等强制性指标。开发方应按照“地上绿化广场、地下停车人防”的原则,明确停车位数量,并按照地上10%,地下90%的比例设置停车位。

二是加强核实监管工作。我局在规划审查批准后,依法开展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工作,在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时及时督查和监管,确保审批项目中公共配套设施,尤其是停车位的设计和预留体现在规划里,落实在项目中。对个别停车位配件不达标的项目,我局及时向中心城区规划执法部门——商州区城管局移送线索。待规划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并执行到位后,我局再予以规划核实通过。

能否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活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您关于“设立停车设施异地建设基金”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及时制定设立“停车设施异地建设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将您的建议事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我市停车难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并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或不到之处,敬请理解,请继续予以支持、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文韬,电话:0914-2380826)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