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yj/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9-01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朱建武代表:
您好,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通村路拓宽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议》(第2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故若在实施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时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可通过向当地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待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占用。
同时,我们在向省厅争取耕地保护政策支持上也做了一些工作:
近年来,我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耕地保护摆在工作突出位置,扎实开展“耕地保护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到2023年末,变更调查显示我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别达到177.6451万亩和110.2492万亩。但由于现存耕地保有量中有大约20%的处于25度以上,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耕地保护压力巨大。加之今年7月以来,我市持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多个县(区)暴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洪涝灾害,给全市防汛和耕地保护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为此,我局快速响应,立即全面摸排,及时向省厅积极汇报沟通,说明商洛市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此次耕地受灾情况,并申请核减我市耕地考核任务,争取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上给予商洛帮助和支持,缓解我市耕地保护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各县(区)沟通交流,加大宣传“占补平衡”相关政策,提升群众办事效率,提高用地合法合规性。二是强化向省厅汇报沟通,做好我市申请核减耕地考核指标工作,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上的帮助。三是积极向省厅沟通汇报我市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相关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客观需要,争取政策支持,切实保障全市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的实施。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联系人:朱盼 电话:0914-2329354)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