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703-152406-818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规划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 ||
名 称 | 《商洛市北新街沿线北客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草案公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一、规划范围
商洛北客站片区位于北新街沿线东部,该片区东临东环路,西接东新路,南连北新街,北靠西合铁路,总用地面积126.78公顷。
二、规划背景
北客站片区在《商洛市北新街沿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分别为二类居住用地、消防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既有商洛站距离商洛市区10公里,离砚川站30公里,空置率较高,造成运输资源浪费。新丰镇—商南段仅开行普速客车,无法满足旅客对快速、便捷的运输需求。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商洛市相关部门确认方案以改善既有线缺点的方案:
1、开行160km/h的“绿巨人”动车,缩短商洛与周边城市的时空距离。利用既有宁西铁路开行“ 绿巨人”动车组,满足沿线人民的出行需求,发挥既有铁路基础设施对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
2、新建商洛北站,化解既有商洛火车站远离市区的现实壁垒。新建商洛北站办理普速列车客运作业,实现了商洛市客运功能整合,形成分工合理、便捷有效的客运布局。原商洛火车站办理货运,形成客货分离新格局。
为配合重大基础设施落地、盘活周边闲置用地,故本次对北客站片区内用地性质、道路线性以及用地控制性指标进行调整,以满足北客站配套及周边片区发展需求。
三、规划结构
本次规划根据现有西合高铁并结合周边片区实际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需求,最终形成“一轴、两心、三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围绕西合铁路形成的综合发展轴;
两心——北客站服务核心+生活服务中心;
三片区——北客站综合服务片区+生活配套片区+康养宜居片区。
四、地块调整可行性分析
1、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条: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2)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3)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4)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2、根据《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
(1)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及功能发生变更,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影响的;
(2)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存在明显缺陷,不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的;
(3)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做出修改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的,修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书面报告原备案机关。
可行性分析:
根据《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确定,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为强制性内容。其中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本次规划修编虽涉及对消防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以及高等学校用地的调整,但基于现状商洛消防商州中队由于已选址新建现状用地已经闲置;基于城市发展和服务商洛北站片区配套设施的落地,建议商洛技工学校及商洛学院重新选址;其他调整部分均为现状民房;本次规划修编为落实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所以本次规划修编具有可行性。
五、地块调整必要性
城市发展完善配套功能的需求:商洛北客站的建设具有改善商洛既有客运设施形象,提升区域和沿线运输质量,挖潜既有铁路设施对地区经济带动作用;
是商洛积极对接大西安打造省域东南门户,助力沿线地区新型城镇化进程,提高铁路速度、质量、多样化服务品质的需要;是化解既有商洛站远离市区的现实壁垒,构筑商洛市高铁、普速客运设施新布局的需要;是盘活既有交通基础设施,促进高品质铁路运输,激活旅游热度,提高陕南居民出行幸福感的需要。
因此为了商洛北站及周边配套设施的落地,本次修编是必须且必要的。
六、调整内容
1、用地部分
本次修编根据北客站站房、站前广场及其配套设施的需求,对于范围内多数用地的用地性质,用地范围进行调整。对比上版规划,本次修编主要增加了铁路用地、居住用地、体育用地、商业用地等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减少了教育科研用地、特殊用地、防护绿地,其中绿地与广场用地减少是因为上版规划中防护绿地较多,具体规划后用地增减情况如下。
居住用地:39.85公顷,较上版增加22.96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83公顷,较上版减少22.78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96公顷,较上版增加5.32公顷;
道路交通与交通设施用地:10.46公顷,较上版减少1.21公顷;
公用设施用地:较上版减少0.45公顷;
绿地与广场用地:4.83公顷,较上版减少1.09公顷;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70公顷,较上版增加2.70公顷;
特殊用地:1.88公顷,较上版减少5.45公顷;
非建设用地:无变化。
表6-1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上版规划指标 |
本轮规划指标 |
较上版规划 面积增减 |
||||
大类 |
中类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
面积(hm²) |
比例(%) |
|
R |
居住用地 |
16.89 |
13.32 |
39.85 |
31.43 |
22.96 |
18.11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6.89 |
13.32 |
39.85 |
31.43 |
22.96 |
18.11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28.61 |
22.57 |
5.83 |
4.60 |
-22.78 |
-17.97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2.00 |
1.58 |
1.01 |
0.80 |
-0.99 |
-0.78 |
|
A4 |
体育用地 |
0.00 |
2.85 |
2.25 |
2.85 |
2.25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26.61 |
20.99 |
0.00 |
0.00 |
-26.61 |
-20.99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0.00 |
1.57 |
1.24 |
1.57 |
1.24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0.00 |
0.40 |
0.32 |
0.40 |
0.32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64 |
0.50 |
5.96 |
4.70 |
5.32 |
4.20 |
|
BR |
商住混合用地 |
0.42 |
0.33 |
3.73 |
2.94 |
3.31 |
2.61 |
|
B1 |
商业用地 |
0.22 |
0.17 |
1.61 |
1.27 |
1.39 |
1.10 |
|
B2 |
商务用地 |
0.00 |
0.00 |
0.62 |
0.49 |
0.62 |
0.49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1.67 |
9.20 |
10.46 |
8.25 |
-1.21 |
-0.95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0.05 |
7.93 |
10.46 |
8.25 |
0.41 |
0.32 |
|
S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1.62 |
1.28 |
0.00 |
0.00 |
-1.62 |
-1.28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45 |
0.35 |
0.00 |
0.00 |
-0.45 |
-0.35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0.45 |
0.35 |
0.00 |
0.00 |
-0.45 |
-0.35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7.21 |
5.69 |
6.12 |
4.83 |
-1.09 |
-0.86 |
|
G1 |
公园绿地 |
0.10 |
0.08 |
0.61 |
0.48 |
0.51 |
0.40 |
|
G2 |
防护绿地 |
6.72 |
5.30 |
3.77 |
2.97 |
-2.95 |
-2.33 |
|
G3 |
广场用地 |
0.39 |
0.31 |
1.74 |
1.37 |
1.35 |
1.06 |
|
H |
建设用地 |
7.33 |
5.78 |
4.58 |
3.61 |
-2.75 |
-2.17 |
|
H21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0.00 |
0.00 |
2.70 |
2.13 |
2.70 |
2.13 |
|
H4 |
特殊用地 |
7.33 |
5.78 |
1.88 |
1.48 |
-5.45 |
-4.30 |
|
E |
非建设用地 |
53.98 |
42.58 |
53.98 |
42.58 |
0.00 |
0.00 |
|
E1 |
水域 |
0.45 |
0.35 |
0.45 |
0.35 |
0.00 |
0.00 |
|
E2 |
农林用地 |
53.53 |
42.22 |
53.53 |
42.22 |
0.00 |
0.00 |
|
总用地面积 |
126.78 |
100.00 |
126.78 |
100.00 |
2、道路部分
(1)和平路
将范围内规划和平路从20米拓宽至22米,以缓解站前广场的交通压力。
(2)友谊路
将范围内规划友谊路从15米拓宽至35米,以缓解站前广场主要通道的交通压力。
(3)民丰街
由于和平路、友谊路的拓宽及其商洛北站安置区的需要,现将商洛北站前规划民丰路从20米收窄至15米;基于现状实际情况现将原商洛学院北侧民丰路该线至商洛学院中,规划线型保持20米。
(5)东店路
基于未来商洛学院迁址、民丰路改线,进而需要延长东店路与民丰路相接,线型保持20米。
(4)东新街
将范围内规划东新道路从24米收窄至15米。
附件:01-上版土地利用规划图
02-土地利用规划图
03-规划结构图
04-交通系统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