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yj/2025-0009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土地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
名 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任塬社区、紫荆村)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 种 |
商自然资告字〔2025〕22号
为推进城市建设,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4]954号审批土地件批复,商洛市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对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任塬社区、紫荆村地块一:东至任塬社区道路;南至任塬社区道路;西至任塬社区居民点;北至商鞅大道。地块二:东至商丹高新学校;南至任塬社区居民点;西至任塬社区耕地及任塬社区居民点;北至商鞅大道。地块三:东至紫荆村耕地;南至紫荆村居民点;西至香菊药业集团;北至紫荆桥及亚迪大道等有关村组17.0159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6.1627公顷、园地0.7048公顷、其他农用地0.14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将上述转用后的17.0159公顷集体土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0.2566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17.2725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475号审批土地件批复,商洛市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对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紫荆村、张塬村、沙河子镇郭家村、西涧村、王源村地块二:东至紫荆路;南至储备地块(陕政土批[2014]954号文件审批土地);西至储备地块(陕政土批[2014]954号文件审批土地);北至亚迪大道。地块三:东至高速路护坡;南至武警支队及储备地块(今商丹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西至蒲峪路;北至丹江河等有关组4.1577公顷(不含地块一核销面积6.644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07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4]954号审批土地件、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475号审批土地件共计批准征收土地21.4303公顷。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21.4303公顷中的0.23229公顷范围内原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利予以公告变更、注销,注销地块界址东至规划中的紫荆大街、南至园区储备土地、西至高新区法庭项目、北至亚迪大道,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需持文字性依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异议登记。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对此宗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利予按法定程序直接予以注销、变更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914-2323559
特此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