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yj/2025-0011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 ||
名 称 | 不动产登记公告(杨峪河镇任家村等)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自然资告字〔2025〕25号
为推进城市建设,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23]632号审批土地件关于商洛市商州区2023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同意将商洛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商州区杨峪河镇任家村、银明村、柏朵山村、房湾村等有关村组14.451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4.2062公顷,林地4.6711公顷,园地4.7254公顷,其他农用地0.848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上述专用后的14.4512公顷土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5.3777公顷建设用地和0.1033公顷未利用地,三项合计19.9322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同意将商州区水利局管理使用的0.2477公顷国有土地(均为未利用地)依法使用。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和使用的20.1799公顷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商洛市人民政府商政土批字[2024]36号审批土地件关于划拨商州区高铁康养新城一期(道路广场和客运站)项目用地的批复按照城市规划,同意将172.457亩国有储备土地划拨给商洛市商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商州区高铁康养新城一期项目建设,其中58.311亩用于高铁一路和高铁十三路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77.108亩用于站前广场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37.038亩用于客运站候车售票大厅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商洛市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对商洛市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商州区杨峪河镇银明村、柏朵山村、任家村、房湾村地块一:东至商州区民政局;南至银明村空地;西至客运站(任家村空地);北至银明村空地。地块二:东至秦韵高中部;南至银明村空地;西至商州区民政局;北至银明村坡地等有关村组58.311亩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并对该宗国有土地依法进行了划拨。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72.457亩中的58.311亩范围内原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利予以公告变更、注销。相关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需持文字性依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异议登记。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对此宗地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利予按法定程序直接予以注销、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914-2323559
特此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