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cgj/2024-00088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 ||
名 称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城管系统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城管发〔2022〕96号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商洛市城管系统2022年臭氧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工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近期省、市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治霾办《关于印发〈商洛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商治霾办发〔2022〕2号)工作要求,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对城管系统有关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商洛市城管系统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商洛市城管系统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科学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完成《商洛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涉及城管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任务及措施
(一)常态化任务及措施
任务一: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
落实措施:落实市政工程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提高市政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率。
牵头科室:市政科
落实单位:市政处、局各工程处;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
任务二: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措施: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烧烤,依法查处使用非清洁能源及不正常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行为。
牵头科室(单位):市城管执法支队
落实单位: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二)重点时段管控任务及措施
当收到治霾办有关臭氧污染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通知后,在常态化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在8时至18时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措施一:市政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工序暂停作业。
牵头科室:市政科
落实单位:市政处、各工程处,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
措施二:实施区域雾炮和洒水不间断作业,保持路面湿润。
牵头科室(单位):市环卫指导中心
落实单位: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市市政处。
措施三:暂停开展绿化修剪整形和喷洒农药等有VOCs排放的作业。
牵头科室:市政科
落实单位:市政处、市丹江公园、市莲湖公园,各县区城管局、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工程处
三、工作要求
各牵头科室(单位)要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措施落实和重点时段管控措施落实,要强化现场督查,确保措施落实有力。各任务落实单位要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以强有力措施落实好工作任务。特别是收到市治霾办有关污染天气通知后,要抓好对重点时段管控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迅速、有效。
请各任务牵头科室(单位)于10月10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联系人:程婷婷 电话及传真:299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