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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度汛的工作通知
索 引 号 scgj/2024-00089 发布机构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14
名  称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度汛的工作通知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

安全度汛的工作通知

各县(区)城市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建设和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办),各工程处:

汛期将至,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国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总体呈多发强法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中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文件工作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对排水防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要认真落实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任务部署、汛前准备、物资保障、应急措施,组织协调、巡检问责等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杜绝出现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要进一步巩固“人盯人防汛”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防汛救灾“双2+5模式”避免出现因暴雨内涝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确保城管系统上下做到“警”字当头、“严”字为上,拧成一股绳、织牢一张网,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开展汛前自查。围绕工作机制建设、巡查和设施维护、应急管理、易涝区段整治等重点环节,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应急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对排查出的问题,在汛期到来之前整改到位,暂不能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排水管网清疏。一是组织对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清疏,消除封堵、淤积、损坏等隐患,重点做好施工工地周边、易涝点区域、易淤积管段的疏浚;二是对排水井进行编码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理和改造雨水收集口,清掏检查井中的泥沙、渣土和垃圾,防止堵塞,提升过流能力,确保排水畅通。

(三)加大险工险段巡查力度。一是加强对立交桥、公园广场、湖泊、城市低洼地带、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的巡检频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加强窨井盖巡查管理,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严防人员坠落事故发生。

(四)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加强清掏作业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工作流程,安排专人,监督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备案、现场应急等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和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机制

一是要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抓好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培训,做好物资抽排设施储备和重点部位人防、物防和技防,努力提高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二是要强化与气象、应急、水利、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共享信息,配合做好应急调度、交通管控、人员疏导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形成应对排水防涝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汛期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要强化排水防涝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变化,严格落实内涝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城市内涝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要将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应对措施等上报市局。

五、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安全度汛

(一)请各县(区)各单位在4月28日前将2023年汛期排水防涝工作安排、抢险预案报市城管局。

(二)请各县(区)各单位在全面完成今年汛期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整改提升,确保完成易涝点整治和排水防涝工作的各项年度任务,形成自查总结报告请于11月30日前报市城管局。

联系人:王军锋 电话 13038530773

邮箱:956229865@qq.com 传真 0914-2338852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