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cgj/2024-00037 发布机构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8-18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文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第2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燃气事业快速发展,为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燃气经营和使用环节点多、面广、分散、链条长、危险系数大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其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事故赔偿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沉重负担,因此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近三年来,中省市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空前重视,自上而下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百日行动”、安全生产领域“1598专项行动”和“强基础、查隐患、促提升、保安全”百日行动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施策、专项推进、标本兼治,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安全生产工作无句号,天天都是零起点。您提出的建立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站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主要采取四项落实措施:

一、强化学习,充分认识在燃气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我局立即组织市燃气办、各县区城管局、商州区住建局、各燃气经营企业深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以及《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鼓励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责任保险的条款规定,对鼓励燃气行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行业从业人员思想上有了统一认识。

二、加强对接,了解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开发以及有关情况。为进一步了解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开发以及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参保情况、有效推进下一步工作。5月29日下午,我局与人保财险(PICC)商洛市分公司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双方共同搭建了供需对接平台和业务交流平台,助力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广泛参与、保险保障”的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和防范机制。

三、广泛宣传,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以及燃气用户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月”、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等全局性重大活动为契机,于2023年6月15日向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各燃气经营企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城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商城管发〔2023〕108号),对鼓励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了专门安排,积极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教育、鼓励和引导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充分认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探索将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中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安全生产的事故预防和保障功能,加强与保险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改善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四、补齐短板,蹄疾步稳扎实开展好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抓好眼前安全隐患的消除,又着眼于化解长期系统性风险。自2021年以来,我们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对全市老化燃气管道进行了普查评估,对发现隐患的老化管道进行了登记造册,制定了改造方案,将其作为城市更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逐年度分解落实任务,要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切实提升全市燃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切实消除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周颖,电话:1530914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