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cgj/2024-00141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34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王建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渣土车行业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第3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建设提升工作大力开展,多个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城市面貌有了质的提升,但同时,各类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大幅度增加,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工作量日益增大。作为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的主要监管部门,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共同努力,按照“市级行业指导、区级具体管理”的模式落实了一系列措施,中心城区渣土车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执法管理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经过区城管局核准的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共9家,运输车辆179辆。针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固体废物管理科在做好对“四办两镇”规划区域内渣土车辆规范运输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还从准入机制、制度化管理、安全监管、严格核准运输路线及时间、加快车辆升级改造、人车基础信息台账、定位系统有效性、专人监管、驾驶员按要求安全培训等方面加强监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2021年,我局牵头修订了《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商政发〔2021〕21号),对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监管、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规定。同年,区城管局出台并公开了《商州区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审批程序》(商州城管发〔2021〕117号),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相关申报、管理等做出了详细办理规定。2022年,区城管局印发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相关规定通知》(商州城管发〔2022〕198号),全面落实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管理、引导,督促运输企业加强管理,实现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态势和市场退出机制。
2、严控企业准入资质
区城管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商洛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程序》,主要从六个方面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一是对法人、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核查;二是对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三是对渣土运输车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即统一密闭装置、统一安装顶灯、统一单位标识、统一放大车辆号牌、统一安装安全警示标识、统一安装定位系统、统一安装语音转向系统、统一安装倒车影像系统;四是对办公场区域和停车场地进行核查;五是对车辆维护保养、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六是对扬尘防治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3、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执法监管
商州区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多次开展治超、治违专项行动,对严重超载、违规拉运行为等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自2023年至2024年4月,区环卫处固废科查处了未密闭覆盖、路面污染、未经核准、擅自设置弃置场、未按规定时间或路线运输渣土等一批违法行为,累计办理违规处置运输渣土简易程序案件180起,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起,累计罚款10余万元。
区环卫处固废科设置3处渣土车检查点,对经过检查点的违规运输“渣土车”一律予以处罚;自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共联合处理违规拉运车辆180台、收缴罚款3万余元。同时,设置了城区在建工地监管区域,确保源头上控制渣土车违规拉运,实现平装密闭覆盖运输,严防运输途中抛洒滴漏,共联合处理违规运输企业6家,收缴罚款近万元。
4、实行常态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核准渣土运输路线,区城管局、环卫处联合交警部门采取“避开禁行路段、避开学校路段、避开高峰时段”方式,核准渣土运输时间、路线。二是利用智慧城管渣土管理系统优势,结合执法人员路面巡查,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监管。三是核定施工工地管理标准和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标准,严控扬尘污染。
5、强化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和教育培训
一是每季度对渣土运输企业进行日常工作、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企业车辆技术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教育、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等进行检查。二是对渣土处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在建工地和渣土处置从业人员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三是定期对渣土处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四是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常抓不懈地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务必做到平厢装载、密闭覆盖、车容车貌整洁等,杜绝沿途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现象,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共创文明城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好现有3个执法检查点对渣土、流体物料运输企业和车辆持续进行执法宣传;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向城区各在建工地、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商砼站、砂石厂张贴宣传走访等方式,积极引导工程企业自律自治,不断提高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
(二)加大监管力度。目前,区城管局正在筹划渣土车智慧城管监管平台建设,计划对所有在册渣土车行驶路线、运行轨迹、是否违规拉运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道路监管系统作用,逐步扩大超载超限抓拍监管范围,对拉运企业源头违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和高效管控。同时,开展对建筑垃将乱堆乱倒、渣土运输车辆违规拉运、抛洒污染路面等行为的专项整治执法活动。
(三)强化服务意识。听群众心声,在确保民生、适合民情、不造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人性执法的要求下,采取合理措施对各类小三轮、四轮、六轮违规拉运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行为进行监管。同时,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加强对渣土运输沿街抛洒、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
(四)推进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公安、交警、交通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多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建立日常检查、集中整治、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结合的管理机制,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建筑垃圾运输更加规范。
我们会砥砺前行,以加强管理,规范行业,优化服务为宗旨,不断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更加规范,为打造“一都四区”做好后勤保障。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同熙,电话:1829278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