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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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scgj/2024-00142 发布机构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8-15
名  称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小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有资产造册登记,加强管理的建议

多年来,我市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所用财政资金购买的绿化苗木、路灯等国有资产,工程竣工结算后已经统一按照国家规定,形成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计入财政局固定资产。同时为进一步摸清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底数,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我局对中心城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桥梁、路灯等基础数据进行台账管理,逐一造册登记,并逐年普查更新,做到基础数据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关于因建设需要移走的绿化树木、路灯,进行登记,并在电视台或人员集中的地方公示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实施的商州西路、商鞅大道东段等道路白改黑工程,市水利局实施的九鱼公园、七巧马莲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均根据工程需要制定了苗木移植方案,并由我局党组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由专业公司对苗木进行移植。迁移的绿化苗木大部分用于市区道路及公共绿地黄土裸露补栽补植,少量苗木根据创园创卫要求,用于单位院落绿化提升(详见:商洛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国有资产去向登记表(绿化苗木);对迁移的路灯及市政设施一部分用于乡村振兴道路建设,一部分由我局拉倒固定场所暂存,用于损坏市政设施的维修更换。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项目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监控,及时向市民公示绿化苗木、路灯等国有资产迁移去向,接收市民监督。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面完整反映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并根据管理职责及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商洛市市政公用国有资产去向登记备案制度”,不断推进绿化苗木、路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去向备案及监管工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许谦,联系电话:1899147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