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cgj/2024-0015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4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段文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商南县天然气民生用气指标的建议》(第2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落实民生用气气量指标事宜属发改部门职责范围,天然气属国家统一管理的战略能源,决定权、主动权在国家层面,省级和市级主要负责协调配合等工作。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气化商洛”步伐,持续完善天然气长输管网设施建设,加快管网互联互通,将县县通管道天然气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力推进。目前,由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州—商南天然气长输管线于2022年12月贯通,因相关手续不完善,县城输配管网与省级管网未联通,直至2023年7月,在省、市发改部门共同努力下,所有手续办理完备,实现管道天然气全面贯通运行。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未通达管道天然气的地区以市场化采购LNG、CNG等方式保障本地区用气需求;已通达管道天然气的地区,由上下游企业直接签订天然气供销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价格供应。商南县用气结构主要为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壁挂炉采暖用气,2023年用气量为462万m³,主要集中在采暖季。一方面由于商南县城用气规模小,季节峰谷差和民生用气占比大,上游资源企业—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供气意愿不高,商南县天然气公司非其下游用户(注:全市仅有市天然气公司1家下游用户),无合同内气源指标,只能以市场价采购CNG、LNG,成本倒挂问题突出,县级政府及城燃企业保供压力较大。另一方面,2023年7月商南县城输配管网与省级管网联通时,因上游资源企业—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2023年合同签订工作已完毕,合同期内无法新增用户及合同用气指标。受多重因素制约和影响,商州—商南天然气长输管线贯通后,群众的用气成本较高问题依然存在。
二、推进措施
为解决商南县管道天然气合同内气量指标、降低群众用气成本、提高供气服务质量等问题,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商南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恳请协调解决商南县天然气用气问题做了会议发言,并以县政府文件《关于请求协调解决商南县天然气用气问题的报告》(商南政字〔2024〕6号)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在市发改委推动下,市政府也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解决商南县天然气用气问题的请示》。二是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也以《关于支持商洛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及增量供气的建议》为题做了发言,积极争取促进此项工作。其中“建议省发改委协调中石油天然气总部公司,同意将商南、洛南、山阳三县城燃企业列入其下游供气用户,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落实三县民生用气气量指标”为主要内容之一。三是省发改委自2022年底开始,先后两次组织市发改委、商南县人民政府、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省燃气集团、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已建成管道项目通气合法性手续办理和气源落实等事项。一方面协调市天然气公司已从其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双方已签订的2023—2024年购销合同内的采暖季非民生资源量指标286万m³用于解决商南县采暖季民生用气需求;另一方面,向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致函,要求将商南县天然气公司列入新年度合同用户管理,彻底解决商南县群众用气难问题。
三、办理结果
2024年2月,省发改委再次组织相关企业赴商南县协调解决商南县天然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直接签订合同、落实合同量价指标等有关事宜。经协调,目前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已同意将商南县天然气公司作为其气源供应下游用户,并将有关资料报北京总部审核后,商南县天然气公司从2024年4月份新合同年开始成为其直签用户,初步确定居民用气合同内气量指标为469.5万m³。根据商南县报送的2024年440万m³居民用气消费量数据测算,商南县天然气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直签合同后,每年可降低居民用气成本约323万元。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会同市发改委:一是与省发改委密切对接,积极跟踪合同签订工作,待合同正式签订后,配合发改部门做好商南县天然气价格核定工作,督促商南县天然气公司严格执行新核定后的价格,切实降低居民用气成本。二是要求商南县天然气公司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民生保供政治责任,严禁以各种理由对民生用户断供、限供。三是督促商南县天然气公司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的沟通衔接,提前做好合同气源支持协调有关工作,确保群众安心、放心用气。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周颖,电话:1530914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