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cgj/2024-00154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王彦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建议》(第3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大量城市基础配套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城市面貌有了质的提升,但同时,各类建筑工程、修缮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量也大幅度增加,造成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突显。作为城市建筑垃圾的行业监管部门,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共同努力,按照“市级指导监督、区级具体管理”的模式落实了一系列措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正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一、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市区城管部门联合编制了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为后期建筑垃圾设施建设、监管等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二是市政府新修订印发了《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商政发〔2021〕21号),对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监管、法律责任等做了详细规定。同时,为了强化建筑垃圾日常监管,我局将建筑垃圾管理列为年度考核项目和环保重点督察事项,压实区城管局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和建筑垃圾厂运行管理作为环卫日常管理的重点工作,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开展检查,定期开展现场核查,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不断提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是解决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的根本举措,是落实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执法的必要条件,更是后续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重要支撑,我局强力督促各县区加快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商州区建筑垃圾处理场已于2013年建成投用,一季度末我局结合省环保督察暗访组反馈问题,要求商州区建筑垃圾处理厂尽快协调拆除库区北侧太阳能光伏板,扩大库容,规范厂区填埋,目前基本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加快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投用。
三、渣土车执法监管不断加强。一是完善服务审批程序。2019年,我局根据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际,印发了《关于下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权的通知》(商城管发〔2019〕138号),将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许可下放至各县区城管局,并要求做好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监督管理。在近几年的管理体制理顺下,各县区已基本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有关排放、运输相关审批程序并公开公布。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区城管局派遣56名监管人员对城区24个重点工地落实常驻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净车出场、装载合理、持证运输”。同时,安排2辆巡查车对城区36个工地进行不定时巡查监管并排查处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情况,从源头上减少了渣土车沿途抛洒、非法运输和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三是强化违规运输执法。区城管局制定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固定路线,并在商鞅大道、江滨大道、龟山大道设立了3处渣土车固定检查点,对经过的违规运输车予以处罚。同时,联合交运、交警等部门多次开展治超、治违规专项行动,对严重超载、违规拉运行为等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自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违规处置运输渣土简易程序案件180起,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起,累计罚款10万余元。
四、普法宣传和减量引导持续开展。一是每年“4·20”秦岭生态卫士日、“6·5”生态环境保护日,我局均组织开展《商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法律知识知晓率。二是督促区城管局采用街路发放宣传彩页、设点咨询、车辆巡查宣传等方式开展建筑垃圾宣传,并在渣土车检查固定点位对车辆驾驶员发放告知书,多角度全环节提升规范运输意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督促区城管局加强建筑垃圾排放源头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链条,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尽早形成前端无乱排、中端有监管、后端有处置的良性管理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同熙,电话:18292786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