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市城市综合改造事务中心设4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文稿起草、文件收发、上传下达、内外联络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和党建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调度、接待、会议组织和信访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单位干部考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年终考核;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专项资金存储和拨付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负责城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城市综合改造调研,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何延,电话:0914-2311565) (二)征收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综合改造地方性政策法规;组织宣传、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综合改造政策咨询、解释答复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审核市级城市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抓好中心城市城改项目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信访纠纷工作;做好城市综合改造调研,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宏志,电话:0914-2311539) (三)项目科 指导全市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改造项目立项、审核、报批和项目资料、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上报、下达城改年度计划;协调中心城市各项目管理处及开发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环评等相关手续;负责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进度等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改造工作的年度检查及考核;负责策划市级城市综合改造项目、制定招商方案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审批工作,争取中省补助资金。负责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落实、管理工作;做好城市综合改造调研,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杨蕾,联系电话:0914-2311569) (四)内审督查科 负责全市城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督办;监督城市综合改造政策贯彻落实执行情况,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督导督办全市城改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执行情况,督导督办回迁安置工作;做好城市综合改造调研,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张荣,联系电话:0914-2368707) 以上科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