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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1-10 17:15 点击次数:

商洛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1月9日,商洛市委、市政府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商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矫增兵通报该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及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命名的相关情况。省公安厅代表公安部向商洛市授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牌匾。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建强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段永康,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席锋,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军锋,中省市各级新闻媒体记者,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2021年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按照“高标准、低成本”的建设思路,坚持“党政主导、公安主抓、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创建原则,既重视科技赋能,又发扬传统优势,既做强公安专业优势,又紧紧依靠社会参与,围绕“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基础建设、机制改革、科技导控”六大建设重点,做到高站位强力推进,全方位织密网络,多维度优化机制,构建了立体化、智能化、多元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为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该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创建工作具有商洛特色,动手早、标准高,从基础抓起,着眼实用、实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1年以来,全市刑事发案数分别下降17%、4%,破案数分别上升2%、23%,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由2021年的97.99%逐年上升至2023年的98.89%。

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建设示范性项目之一,是对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成果的最高褒奖。2021年,公安部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国389个城市参与创建活动。2023年11月,公安部发布《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命名全国59个城市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商洛市按照“地市自评申报、省级评测推荐、部级复核命名”的程序,被公安部命名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