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专家组评审会议,专家组对申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评审和现场审查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市局研究决定,拟对符合要求的山阳县奥科粉体有限公司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山阳县奥科粉体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相关调查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电话:2985308
特此公告
商洛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