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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公布6类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00:00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近日,商洛市人防办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拟对人民防空领域6类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的要求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陕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标准》等法律法规,市人防办制定了《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列出了涉及本市人民防空领域的6类轻微违法行为。

制定行政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是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举措,既体现执法的力度,又彰显执法的温度,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市人防办将加强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宣传引导,配套使用行政约谈、说服教育等措施,增强轻微违法行为人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守法的自觉性、自律性。


商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_01 - 副本.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