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国动办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具体内容见公开目录。

(二)编排体系

名 称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文 号


效力状态


内 容


(三)公开渠道

1.“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luo.gov.cn);

2.“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部门频道(www.shangluojg.gov.cn/gdb);

3.“商洛国动”微信公众号;

4. 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适用范围

依申请公开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二)申请接收渠道

1、网站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应填写《商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自行下载打印,并附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通过挂号信、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到市国动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综合科),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辅助说明。

(三)受理

1、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2、市国动办综合科牵头负责受理、协调事宜,有关科室、下属单位按照办领导批示和职能分工,负责申请的具体承办。

3、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综合科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齐的资料名称及要求。受理申请后,由综合科登记并填写《商洛市国动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办单》,经主管领导审签后转有关科室、单位具体承办。

(四)答复与期限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联系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2、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该信息具体情况,分为全部或部分公开两种类型,提出答复意见。

(2)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如涉密的人防规划计划、预决算、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市国动办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本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不予提供。

(7)《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3、承办科室、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后,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由综合科审查、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办领导批准后,方可答复申请人。按照与申请人约定方式,以网站专栏、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五)存档

具体承办申请的科室、单位答复申请人后,要及时将答复情况送综合科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防动员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科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服务时间为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商洛市商州区通江西路中段市国动办

邮政编码:726000

联系电话:0914-2330248(兼传真)

四、监督和权益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商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