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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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sgjjzx/2025-00003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公开目录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17
名  称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4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商洛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与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

3.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的报告;

4.关于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报告;

5.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报告;

6.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报告;

7.关于开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有关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商洛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内设3个科,8个县区管理部。从业人员105人,其中,在编105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63家,净增单位285家;新开户职工8703人,净增实缴职工3458人;实缴单位2878家,实缴职工121319人,缴存额155702.6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0.99%、2.93%、2.29%。2024年末,缴存总额1520695.43万元,同比增长11.41%;缴存余额671724.56万元,同比增长7.6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4年,20868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7942.89万元,同比增长0.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33%,比上年下降1.3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848970.8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4.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主城区(商州区)90万元,其他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68笔72298.80万元,分别同比下降36.53%、35.3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2216.13万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053笔1004885.70万元,贷款余额445756.5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09%、7.75%、2.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6.36%,比上年下降3.4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21笔14834.9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8294.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7556.86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6101.77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01万元,协定存款33500.77万元,一年(含)以下定期存款0万元,一年以上定期存款202500万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6.36%,比上年下降3.4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20739.63万元,同比增长1.40%。其中,存款利息5881.35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808.9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046.6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6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9884.69万元,同比增长7.2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769.53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15.13万元,其他支出0.0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0854.94万元,比上年下降3.41%;增值收益率1.65%,比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57.5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2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77.38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2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81.7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总额30872.0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249.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712.77万元,同比下降16.97%,其中人员经费1662.17万元,公用经费30.66万元,专项经费19.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4.55万元,逾期率0.1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848.79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78%,国有企业占16.86%,城镇集体企业占1.70%,外商投资企业占0.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0%,灵活就业人员占3.99%,其他占0.80%。高收入占1.38%,中低收入占98.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05%,国有企业占20.42%,城镇集体企业占0.99%,外商投资企业占0.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3%,灵活就业人员占3.72%,其他占2.25%。高收入占0.16%,中低收入占99.8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0.67%,租赁住房占5.4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1.9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6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36%,出境定居和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1.05%,其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2%。提取职工中,高收入占2.37%,中低收入占97.6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5.62%。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3392.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3%,90-144(含)平方米占75.00%,144平方米以上占23.37%。购买新房占89.65%,购买二手房占10.1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4%,其他占0.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5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44%,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29%,30岁-40岁(含)占47.75%,40岁-50岁(含)占16.56%,50岁以上占6.40%;首次申请贷款占91.3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65%。高收入占1.09%,中低收入占98.91%。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2298.80万元、住房消费提取72839.65万元的总和与当年缴存155702.63万元的比率为93.22%,比上年下降29.0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精准施策助安居,制度保障取得新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优化政策使用,认真落实公积金提取“四优先”政策,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极大提升了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2024年办理缴存职工租房提取3114笔,占当年提取人数的14.92%。2024年,全市发放了1468笔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金额72298.80万元,其中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91.35%,中小户型贷款发放笔数占76.63%,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住房刚性需求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管理抓执行,政策落实得到新发展。

1.按时调整当年缴存政策。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6月份印发《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商政金发〔2024〕27号)文件,规范单位和职工(包括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

2.适时调整贷款政策。按照“保障刚需、支持改善”的原则,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11月份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商政金管发〔2024〕3号),积极支持刚性(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二套住房)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高贷款额度。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适时调整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等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3.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商洛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即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自由职业者),不设置户籍、社保缴存等准入门槛,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范围,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体。

4.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商安居。凡是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在商洛安居的,毕业前与商洛市行政区域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毕业前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毕业当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享受首次缴存补贴和留商正常缴存满一年的一次性补贴。通过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及相应的制度保障,让毕业生在商洛安居更加有保障。

5.进一步深化西商公积金融合发展互贷互认政策。用足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安居的积极作用,商洛市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购房可以申请商洛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由商洛、西安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商联合办理异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三)转变职能优服务,群众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1.优化服务环境。持续换脑子、改作风、提效能、聚合力,常态化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以“亲自办、陪同办”的形式为群众提供全流程、面对面服务,多措并举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业务“线上办”,“不积压”“及时办”“快捷办”,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不断提升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2.拓展服务渠道。全面梳理高频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线上办理渠道,在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开通了“人脸识别”登录功能。省内首家将“亮码可办”嵌入核心业务系统,借助“网上办、手机办、咨询办”等各项“不见面”的服务举措,全力做好公积金线上渠道服务。同时,建立群众评价反馈与改进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缴存职工的评价和意见。

3.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品牌打造年活动,在全面开展容缺受理、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业务政策进楼盘,优质服务送上门”活动。通过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的有效衔接,深化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亮码可办”,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数字赋能提质效,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1.“智慧公积金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同步将核心业务系统、

综合服务平台迁入“建行云”。持续推动“智慧公积金”向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数字公积金”转变,实现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亮码可办”“一件事一次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效提升了服务质效。

2.实现非国产数据库mysql迁移成TIDB国产化数据库工作,实现系统应用、数据库全部国产化。电子签章从省电子政务平台调取应用于业务系统工作,确保了单位网厅汇(补)缴凭证、提取凭证含带公章打印功能实现。

3.聚焦数据治理常态化,利用电子稽核工具和数据质检

工具进行数据检核,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定期检查业务数据,通过主动发现,深挖问题数据,全面梳理存疑数据,及时整改到位。

(五)争先创优抓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果。

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商洛召开。市公积金中心被市政府评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单位、获得“202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市级机关“创建‘五好’党委先进党组织”“创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202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信息化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市公积金中心商州管理部荣获“商洛市巾帼文明岗”;商州管理部、丹凤管理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山阳管理部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洛南管理部、商南管理部、山阳管理部获得2023年度政务服务工作“文明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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