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新区网络媒体管理,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维护网络传播秩序,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决定在高新区开展2023年网络媒体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23年4月13日—4月21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的网站、新媒体和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账号(自媒体粉丝数量大于1000)以及以商洛高新区地名冠名的网站、新媒体。
三、登记类型
1.网站:
(1)新闻单位开设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新闻类网站;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的政务类网站;
(3)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类网站;
(4)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类网站;
2.新媒体:
(1)新闻单位开设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移动客户端等;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开设的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移动客户端等;
(3)冠有商洛高新区地名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4)公职人员注册登记的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5)以个人身份注册登记,粉丝量在1000以上有一定影响力,以发布社会信息或者业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媒体账号运营者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及时进行账号备案登记,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2.由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高新区媒体开展备案登记工作。
3.备案登记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高新区网站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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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新区网络新媒体、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uploads/file/20230413/20230413160923_79782.doc
联系人:井琳瑜 联系电话:2035908 19829268951
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