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省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答疑。

会议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各县区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受领评价任务,迅速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评价任务;要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准确评价,做好评价结果运用;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明确单位、明确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推动评价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指标要求,认真核对行政执法、司法判决和社会责任等信息,客观、全面、准确掌握参评企业加、减分信息,秉持公心“公平、公正”评价,按时完成我市89家企业生态环境信用信息评价工作任务。
市环境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业务干部,各县区分局分管领导、业务干部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