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4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我市第二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等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我市中心城区二季度有效监测天数9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85天,优良天数占比93.4%,同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六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水环境质量持续为优,全市11条主要河流2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100%达标。
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商洛市区1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此外,商洛市区降雨监测未出现酸雨样品,大气降尘监测结果均值为4.18吨/平方公里,同比减少了0.7吨/平方公里。
下一步,我市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全面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