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17:32 点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8〕82号)同时废止。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pdf

 

相关链接:《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