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频道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8 14:18 点击次数: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实的通知》 (陕环办发〔2022〕122号)有关要求,现将陕西黄龙铺-石门小秦岭元古界剖面省级自然保护点3个问题点位核查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18日-2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监管科

电话(传真): 0914-2985289

电子邮箱: slstk2017@126.com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8日

商洛市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表

县区

自然保护

区名称

整改完成情况

洛南县

陕西黄龙铺—石门小秦岭元古界剖面省级自然保护点

1.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问题反馈,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202101-61-N2-053-MD-0004(经纬度110.151969,34.233603)为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桥河选厂密闭物料传输带,位于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自然保护点范围之外,无需整改。

2.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问题反馈,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202101-61-N2-053-ID-0004(经纬度110.108114,34.281475)为陕西宝隆有限公司料机大棚,位于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自然保护点范围之外,无需整改。

3.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问题反馈,通过实地核查点位对比,点位202101-61-N2-053-ID-0001(经纬度110.034658,34.346584)为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厂房,位于小秦岭元古界剖面黄龙铺-石门镇段自然保护点范围之外,无需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