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pdf】
相关链接:《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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