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报告公开如下。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印发《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并组织实施,累计整治工业炉窑9座,拆除燃煤锅炉34台123.6蒸吨,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732辆,建设新能源充电桩397个,安装扬尘在线监控83个,完成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10家,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73辆。2023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一,优良天数达334天,连续7年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印发《商洛市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并组织实施,排查丹江、金钱河干流疑似排污口1114个,51个水生态环境巩固提升计划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16个“万人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53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得省厅批复。全年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丹江出境断面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为优。
3.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制定印发《商洛市2023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14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完成28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6家企业优先监管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累计有629个行政村达到“双60%”标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0.1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3.56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4.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制定印发《商洛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2023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度35个减排项目全部建成并发挥减排效益,顺利完成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第二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年共核发许可证40张,延续79家,变更91家,持证企业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达到100%。
5.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市387家涉危险废物均纳入系统管理,对2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简化管理单位落实人盯企业包抓制度;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6张,批复辐射类建设项目10个,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6.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商洛、商南、镇安经开区和商州区、柞水县域工业集中区、丹凤高新区规划环评已通过省、市环境部门审查,山阳高新区正在编制跟踪环评;全年办理948个建设项目环评手续,涉及投资额近500亿元;受理的13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评审批,受理审批率达100%。
7.争取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项目。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32亿元,同比增长222.45%;策划申报项目8类86个,38个项目纳入储备库;商州区丹江流域(刘湾至夜村段)生态治理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计划融资12.08亿元,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正在进行融资。
8.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扎实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查隐患、强短板、促提升”七大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07人次,检查企业3296家次,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75家,移送公安案件9件。高质量完成省秦岭交叉执法检查反馈的6个信访件现场核查工作,《2023年省秦岭总台账》反馈的4个问题完成销号、6个市级秦岭暗访反馈问题完成现场核查和备案,进一步巩固秦岭“五乱”整治成效,筑牢秦岭生态屏障。指导商州区开展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科学妥善处置“8.28”丹江湘河出境断面锑浓度超标事件。
9.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扩展到十大类628项,同比增加43项;顺利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水中电导率、粪大肠菌群、总氮能力验证,结果均为“满意”;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数据传输率全省排名第一,数据有效率全省排名第二,现场质控检查全省排名第一。扎实做好了地表水、大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任务,累计出具监测数据近2万个,为环境监管决策提供了坚实支撑。
10.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集中宣传活动,举行第五届“绿宝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征文大赛颁奖典礼,累计开放环保设施单位4次;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743篇,编发“两微一端”原创稿件1800余条,通过“商洛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发布稿件1278条,绿色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