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520-113435-600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环评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
名 称 | 关于通报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分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提高全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技术复核范围为2019年-2020年度上半年各县区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主要对环评文件法律法规、选址可行性、技术一致性等进行校核。共抽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0份。
经审核,发现2份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内容不全;建设项目未分析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即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根据《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对环评编制机构和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受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或商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相关县区分局要汲取教训,加强后续监管,针对本次技术复核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各县区分局在今后的审批过程中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技术评审和审批,切实发挥环评制度的源头预防作用。
(三)各县区分局在受理环评文件前要及时通过全国环评信用平台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者“黑名单”的不予受理。
附件:商洛市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8日
商洛市2019年度-2020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问题 | 予以通报批评的建设单位 | 编制机构及处理意见 | 主持编制人员及处理意见 | 审批部门 | 后续监管建议 |
1 | 150000吨/年冶炼回转窑窑渣处理回收项目 | 1、该项目对环境现状描述不清楚,自然环境简况内容错误。2、项目区大气环境现状监测判定为不达标区域,但未按照大气环境技术导则要求进行预测和评价。 | 商洛兴博远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陆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 苏王娟(BH002610):通报批评 | 商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监 管,确保项目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
2 | 商南县天元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进排气管内高压水涨成型项目 | 项目地处商南县工业园区,报告表未分析项目与商南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 | 商南县天元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 李坤(BH018453):通报批评 | 商南县生态环境分局 |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监 管,确保项目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