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520-113907-439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环评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5-09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2381121 传 真:0914-2312283
通讯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生路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科
邮 编:72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商环函〔2020〕93号 |
202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