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hjj/2024-00086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 ||
公开目录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文 种 |
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能商南200MW光伏发电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收悉。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本项目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新建110kV输电线路一条,由商南县城关镇任家沟社区杨家组国能商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升压站至任家沟社区东畈组330kV鹿城变电站,线路全长1.20km,其中架空线路0.54km,地下电缆线路0.66km,单回路架设,共设置耐张塔3基。架空线路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地下电缆线路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施工方式为电缆定向钻非开挖拉管。项目总投资约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5.71%。
经审查,上述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值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输电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4a类标准。
(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五)认真做好环境敏感点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定期对环境敏感目标进行检测检查,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导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