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719-173411-457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
名 称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镇安云盖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商洛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镇安云盖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工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的函》(商地电函[2020]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该工程位于商洛市镇安县境内,主要内容为:(一)新建云盖寺110kV变电站工程,位于镇安县云盖寺镇碾子沟村,新建110kV户外无人值守变电站,主变容量本期2×31.5MVA,远期2×50MVA;110kV侧远期进出线4回,本期2回;35kV出线4回,本期预留;10kV侧远期出线18回,本期出线9回。(二)水源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商洛市镇安县东北部的回龙镇,扩建2个110kV电缆出线间隔。(三)线路工程:自110kV水源变户内由南向北第三个GIS端子电缆出线,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约2×15km;新建电缆线路约0.3km。工程总投资4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经审查,上述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变电站站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近交通干线2侧执行4a类标准。
输电线路经乡村居住区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经过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时执行2类标准;经过工业区时执行3类标准;临近公路两侧或跨越公路时执行4a类标准。
(三)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变压器废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备案,并及时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定期对变电站周围和线路附近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监测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负责对该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送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4日